科技传播与科技政策系2013级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办法
本系2013级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综合考查同学的学习成绩以及所做的班级、院系、学校和社会工作,采取在全部课程加权平均
分(百分制)的基础上加分的办法,具体如下:
1.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分
2.班干团干 班长、团支书:0.6;其他班委:0.3。
3.校学生会 主席:0.8;副主席:0.5;部长级:0.3;其他:0.1
4.院系学生会 主席:0.6;副主席:0.4;部长级:0.2;其他:0.1
5.社团负责人 社长:0.4;副社长、部长0.2;其他:0.1
6.院系比赛 特等奖:0.6;一等奖级:0.5;二等奖级:0.4;三等奖级:0.3;有名次:0.2;参加:0.1
7.校级比赛 特等奖:0.7;一等奖级:0.6;二等奖级:0.5;三等奖级:0.4;有名次:0.3;参加:0.2
8.代表学校参加校外比赛 特等奖:0.8;一等奖级:0.7;二等奖级:0.6;三等奖级:0.5;有名次:0.4;参加:0.2
9.评优加分 院系级:0.2;校级:0.3;省市级:0.4;全国:0.5;国际:1.0。
10.科研项目(主要指发表论文和科研项目,由班主任确定) 0.1~1.0。
11.参加文艺活动(比如文艺汇演、音乐会等活动,由班主任确定) 0.1~1.0
12.志愿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(由班主任按参加时间长短及所做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给分) 0.1~1.0。
13.组织全校及以上范围的活动(由班主任按组织投入情况、活动效果等确定给分) 0.1~1.0
14.文明寝室(全部成员) 0.2。
15.英语四级通过 0.2
16.同学评分:0~0.3
l 班委、学生会或学校社团干部担任时间至少要担任一学期。
l 申请程序及方式:每位同学依据上述方案标准,在群文件的“13级综合排名—个人分数模板”中填写加分申请,要将具体事项列清楚,严禁伪造,交给班委,最后由班里成员、及班主任审议是否通过。
l 未尽事宜可由班级、班主任讨论决定。
科技传播与科技政策系2013级本科毕业生推荐办法
按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选择是否免研。放弃的同学需要填写放弃承诺书,同时指标自动由下一位同学选择。获取推免指标的同学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关于思想品德、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的基本条件(无受处分记录、全部成绩GPA不低于2.5、计划内课程没有不及格等)。